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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台灣公司與個人投資、稅務、人事薪資法規諮詢服務
美國個人與公司會計稅務及營運

公司設立、會計記帳、
薪資法規、報稅、審計。

亞馬遜美國選擇美國企業入駐
後面運營上是有相當大的優勢

美國公司設立、會計記帳
、報稅、審計。

短期代僱、担任銀行收匯出納
、行銷、聘當地人員、採購,
及產品品質管制檢驗等工作。

美國個人與家庭所得稅報稅。


法規諮詢服務

台灣/美國/日本與個人投資
、稅務、人事薪資法。

法律諮詢

服務包括註冊專利、商標登記、著作權登記、日本稅務及日本亞馬遜會計帳務。另外亦專精於商業秘密、 許可協議、授權合約,及一般民事及商業法之各項業務。

法律諮詢包括移民、洛杉磯房地產/租賃、信託、FDA法規遵循等,為一全方位服務

E-2簽證是一種工作簽證,是專為在美國投資經商的加拿大等與美國簽有貿易和航海條約國家的公民設立的。
申請人或申請公司必須投入足夠的投資金額,雖然法律並沒有規定,但建議至少投資美金 15~20 萬,這些投資的金額必須「已經」運用在幫助啟動美國的事業,例如:負擔租金,聘請美國員工,購買存貨等。
申請人必須持有美國公司至少50%的股份,並且有條約國公民身份,且為實際的經營人 。
E2高級管理人員、經理和主管(E2 Executives, Managers and Supervisors)。
E2專業或基本技術工人(E2 Specialist or Essential Skilled Workers)。
美國與台灣訂有E2 Visa Treaty,台灣企業到到美國投資比較容易取得E2資格,台灣人比較容易取得E2簽證。
發給的對象為在美國從事專業領域工作的外籍人士。申請者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理論與實踐知識,必須具備學士或以上學位。且僱主提供的工作必須是「具備大學以上學歷,始能擔任得專業職位」。
適用於尋找諸如工程師、科學家、會計師、建築師等專業職業工作人員的企業。
服務包括註冊專利,商標登記,著作權登記。
另外亦專精於商業秘密、 許可協議、授權合約,及一般民事及商業法之各項業務。
適用於在美國和台灣間,都有設立商業機構的跨國公司。台灣母公司派遣高級經理、行政主管、或擁有特殊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到美國分公司工作。
在台灣有公司,且有意願到美國發展事業的最佳選擇,開設公司類型不限,可以是餐廳、飲料店、電子煙公司、網路電商等。
O-1 是移⺠局頒布給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體育領域,擁有傑出能⼒,或者在電影、電視⾏業取得卓越成就,在全國範圍、甚⾄國際上被認可的⼈員的⼀種⾮移⺠簽證。
O-1A: 適⽤於在科學、教育、商業、或者體育領域擁有傑出能⼒的個⼈。
O-1B:適⽤於在藝術領域擁有傑出能⼒,或者在電影、電視⾏業取得傑出成就的個⼈。
傑出人才 – 要有國家級或國際級的成就、在進入美國後繼續在該傑出專業領域工作、並且對於美國有幫助,EB-1簽證可分為三個亞組。
非凡能力的移民 – 適用於在科學、藝術、體育、教育或商業領域獲得讚譽和認可的人士。非凡能力的候選人不需要有特定的工作聘任。
傑出的研究人員和教授 – 適用於在高等教育領域尋求職位的國際公認的教師和研究人員。這些候選人必須要有工作聘任。
跨國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經理 – 適用於擁有在美國母公司、子公司、分部或附屬公司執行主管或經理職位的公司經理和執行主管。
適用於高級專業人士。具有碩士學位或具有五年經驗和學士學位專業人士,有資格獲得EB-2。在科學、藝術或商業領域具有高級專長的人士也有資格獲得EB-2簽證。 EB-2申請人必須有工作聘任,但如果工作人員可以獲得國家利益豁免則不需要工作聘任。
涵蓋人群最廣。包括專業人士 (professional worker),熟練技術人士 (skilled worker) ,EB-3申請人必須有工作聘任。EB-3簽證分為三類:
  熟練技術人士 – 適用於職位要求至少有兩年培訓或經驗的技術人士。
  專業人士 – 適用於職位要求具有學士學位的人員。
  非熟練工人 – 適用於職位「不」要求至少有兩年培訓或經驗的工人。
適用於投資者。 EB-5簽證發放給尋求在美國創業的投資者。
  主申請人無年齡限制,可包含配偶以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
  投資在指定項目。
  證明資金來源合法:包含薪資收入,不動產貸款,遺產,贈與等。
  目申請通過後會先獲得2年的臨時綠卡,若項目持續符合 EB-5 投資移民的要求,之後換取正式綠卡。
  項目需要持續後予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
台灣提供港澳人士優惠方案。以下列方式申請居留成功,符合規定,即可申請定居、取得身份證。
  投資移民台灣:有新投資開設新公司或投資既有公司)並經中央目的事業機關審查通過。
  依親移民:有直系血親(父母、子女)或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者,應存續3年以上)。
  專業移民:具專業技術能力並取得香港或澳門政府之執業證書(如律師、會計師、醫事人員、建築師、技師…)。

專業團隊

擁有專業會計師,律師,顧問群,提供您全面性的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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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 Lu

Kyle.lu@wlcccpa.com

台灣大學碩士
美國南加大(USC)法學院碩士
 前檢察官
 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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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Chou

david.chou@wlcccpa.com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Persiuting PHD)
日本北海道大學研究
 中華民國律師(since 2007)
 日本外國律師認證
 PwC Legal Taiwan 資深律師
 PwC Taiwan, Senior Manager
 PwC Japan, Senior 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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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on Hsu

Wilsonhsu@wlcccpa.net

 承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政勤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Deloitte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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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ley Lu

Wesley.lu@wlcccpa.com
WesleyLu.cpa@gmail.com

加州州大稅務碩士
 CPA MST
 CIA美國內部稽核師
 Ernst&Young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
 美國執業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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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rt Chu

hubert.chu@wlcccpa.com

Attorney
加州大學MBA
南加州大學 LLM-(USC)
 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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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ncan Lee

duncan.lee@wlcccpa.com

CPA 美國會計師
USC美國南加州大學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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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ne Tan

yanne.tan@wlcccpa.com

CPA 美國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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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 Chen

yanne.tan@wlcccpa.com

Attorney
柏克萊大學 LLM
 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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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 Lam

Joyce.lam@wlcccpa.com

University of Phoenix
 美國稅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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